村官是由村民選舉,成為村民的父母官,本是村民的福祉,應為村民謀福利、排憂解難。但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街道辦豐厚村支書黃國明卻濫用職權,以權謀私,為所欲為,欺壓百姓,成為禍害一方的“蝗蟲”,激發160多戶村民(每戶一名代表)聯名舉報其違法亂紀行為。
一、村官原來是社會混混
黃國明,第一學歷是初中文化,無德無能,純粹是社會上混混。
他身為黨員干部,本應以身作則,當好領頭雁。但他自2008年當村支書以來,糾集社會人員在村中長期開設賭場并帶頭聚賭(視頻為證),況且,為參賭人員放”高利貸”,從中牟取暴利,釀造了不良的村風及諸多社會問題,影響極壞,民憤滔天。
這樣的村支書,為何又能夠連任十多年呢?
二、非法選舉
2021年,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中,1月8日,民主推薦村支書候選人時,沒有唱票就張榜公布黃國明為候選人;1月15日,黨支部選舉時,參選黨員36人,黃國明選票14張,未當選;1月16日,街道辦主任戴培善致電多名黨員說情打招呼,當天參選黨員37人,黃國明選票18張,仍未當選;戴培德審時度勢,即時傳呼幾名黨員離開現場,對他們進行連哄帶騙、威脅、恐嚇(錄音為證),第三次選舉時,黃國明選票20張,當選為村支書。
黃國明“一波三折”當選為村支書,事出有因。
三、以權謀私,欺壓村民
黃國明任職期間,橫行霸道,村務總是個人說了算,以權謀私,欺壓村民。
1、霸占村集體土地為已有。2、在耕地上建房。3、私自發包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予承建方王秋日,,從中牟利。4、虛報母豬,騙取政府補貼資金(實500虛報4000)。5、虛報北橋兩岸環境整治資金。6、幌以人居環境整治之名,2020年10月,強拆李祥福、李家齊、李祥光等村民的房子(事前,沒有通知當事人)。
更加令村民們憤慨的是,2020年10月,黃國明以修建機耕道路之路,強行不同程度破壞農田一百多畝。此前,還破壞河堤,致一百多畝水稻與一百多畝菜田被淹,村民們受損40多萬元。
建筑該機耕路,村委會既沒有依據《村民組織法》召開全體村民會議,村民代表會議也未通過,又沒有公告,強制建設。建設過程中,推毀農作物數十萬元,遭村民們抵觸,警察鎮壓施工,村民受傷。個別村民現場討說法,遭到黃國明的“幫兇”毆打致傷住院,報警“110”,也是不了了之。
目前,村民們被征用為機耕路的農田未獲得一分文補償款,只是個別村民領取了青苗款。
農村基層干部像黃國明之類的害群之馬,損公肥私,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,嚴重地影響了黨員干部的形象與為民執政的公信力。村民們強烈要求相關部門介入徹查,追究黃國明的黨紀政紀責任。(作者:黃奕,張鳳婷)